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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

梨园护典团队组织章程 (2026年6月起草案,团队全体成员讨论通过)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团队名称 本团队名称为“梨园护典队”(以下简称“本团队”),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2026年度大学生社会实践创业团队。 第二条 团队宗旨 本团队以“守护戏曲瑰宝、保障版权权益”为核心使命,致力于为戏曲新创作剧本搭建版权登记与检索服务平台,理清戏曲行业版权归属,促进戏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。 第三条 团队理念 实事求是、低调踏实、以行业需求为导向、以实际成果为度量。不追求概念先行,不过度预测远期目标,专注眼前可见、可落地的工作。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团队构成 本团队由以下成员组成: (1)项目负责人:王加禾,负责统筹项目全局、对外对接、协调各组工作。 (2)技术开发组:吴浩纶,负责平台技术开发、网站运维与测试。 (3)法律研究组:谢博宇、石智恒,负责戏曲版权法律分析、普法文章撰写、版权登记协议模板设计。 (4)行业调研组:吴楠桦、赵培辰,负责走访院团与编剧群体、调研行业版权纠纷案例、整理剧本入库资料。 (5)宣传运营组:赵培辰(兼),负责平台宣传文案、社交媒体运营、视觉设计。 (6)学术顾问:王正玙,协助把关版权权属界定标准、审定法律文本合规性。 第五条 指导老师 (1)邱唐老师(法律学院副研究员):负责戏曲版权界定、交易规则设计、平台合规性审查、用户协议设计和法律风险防控。 (2)虞凯伊老师(上海京剧院艺术档案室资深专家):负责戏曲剧目资源数据库建设、数字化标准制定及院团实际需求对接。 (3)龚剑老师(马克思主义学院):负责国家文化战略导向解读、发展方向建议、意识形态把关与价值传播。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职责 (1)统笹项目全局,制定工作计划并跟踪执行进度; (2)对外对接上海京剧院、上海戏曲艺术中心等合作伙伴; (3)协调各组工作,召集团队会议; (4)负责项目申报与汇报材料撰写。 第七条 技术开发组职责 (1)负责平台网站的技术架构设计与核心功能开发; (2)完成版权登记、检索查询、在线授权申请等模块的开发与内测; (3)负责服务器部署、维护与数据安全。 第八条 法律研究组职责 (1)负责戏曲版权法律分析,研究《著作权法》在戏曲行业的适用; (2)撰写版权普法文章,整理行业案例; (3)协助设计版权登记协议模板。 第九条 行业调研组职责 (1)走访院团与编剧群体,收集行业需求; (2)整理戏曲剧本入库,完成版权信息登记; (3)负责平台内容的审核与更新。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条 会议制度 (1)团队每周召开一次例会,由项目负责人主持,各组汇报工作进度、协调下周任务。 (2)会议应形成纪要,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记录,纪要在团队群内公布。 (3)遇紧急事项可临时召集线上会议,但应在会后补充纪要。 第十一条 工作报告 (1)各组每周五前提交本周工作小结,包括已完成任务、遇到的问题、下周计划。 (2)项目负责人每周日前整理发布周报,汇总各组进展。 (3)重大事项或突发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。 第十二条 信息共享 (1)团队使用线上协作工具(如飞书、语音群)进行日常沟通与文件共享。 (2)各组工作成果应及时上传至共享文件夹,确保团队成员可随时查阅。 (3)涉及合作院团的对外信息、会议纪要等,项目负责人应统一归档管理。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本团队经费主要来源于:团队自筹、高校社会实践专项经费、创新创业小额补贴。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 (1)经费使用应遵循节约、高效的原则,专款专用。 (2)支出项目包括:服务器租赁及域名费用、交通差旅费用、资料印制与办公耗材。 (3)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全体团队成员讨论通过。 第十五条 财务公开 (1)团队建立简明财务台账,记录每笔收入与支出。 (2)每月底在团队内部公布财务明细,接受全体成员监督。 第六章 学术与道德规范 第十六条 学术规范 (1)团队成员在开展研究、撰写报告时,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,不得加工、篡改研究数据。 (2)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或使用外部资料时,应注明来源,避免侵权。 第十七条 对外交往规范 (1)代表团队与合作院团、媒体等对外交流时,应保持尊重、诚实的态度。 (2)不得向外界承诺超出团队能力范围的事项,不得泄露合作方的商业秘密或未公开信息。 (3)以团队名义发布的公开文字、活动策划等,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。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章程修订 本章程由全体团队成员讨论通过,修订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。 第十九条 解释权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团队全体成员会议所有。 第二十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2026年6月起草案,经团队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梨园护典团队 2026年6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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